问题 | 重疾险“血管瘤”拒赔是否存在医疗证明不充分的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所患疾病需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诊断标准,且需要提供医疗证明。若保险公司认为医疗证明不充分,则可能会拒绝赔付。然而,保险公司不能仅仅以证明不充分为由而拒绝赔付,必须有明确的合理依据。同时,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应当如实回答。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填写申请表或未如实告知事项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当事人商定或者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诚意和诚信等因素确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 总结:在申请理赔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并提供充分证明。保险公司在审核理赔时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能仅凭证明不充分为由拒绝赔付。若投保人提供的证明不符合保险公司的诊断标准,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必须有明确的合理依据。同时,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