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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次起诉离婚还没有判离怎么办
释义
    两次起诉离婚还没有判离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定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院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进行分析。请求离婚的一方应搜集双方感情已破裂的证据,以有利于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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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