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申办环节: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或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预约,也可以添加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进行预约。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到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即时)。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领证环节: 1.审核(4个工作日)。审核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过程,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2.记载于登记簿(1个工作日)。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3.申请人缴纳费用。 4.制作并发放登记结果(即时)。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办理结果或选择邮寄送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