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绕城高速货车限行时间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平衡西安绕城高速公路(以下简称绕城高速)过境交通和城市通行功能,科学精准管控疏解交通流量,便民高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缓解绕城高速交通拥堵,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局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起,实行西安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每日7:00至9:30、17:30至20:00 二、限行区域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全段 三、限行载货汽车种类 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除外),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辆。 四、以下载货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载货汽车。 (二)军警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应急车辆、高速公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 (三)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四)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的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抢险救灾车辆。 五、其他事项 (一)确有运输需求的涉及生产、生活必需的物资运输载货汽车,应当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办理“载货汽车临时通行证”。 (二)限行时间内需过境西安的载货汽车,可通过临兴高速、京昆高速、包茂高速、连霍高速、榆蓝高速、沪陕高速等道路绕行。 (三)设置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4日为限行措施政策过渡期,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予以提醒、警告、宣传和纠正; 2022年5月5日起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四)相关载货汽车在遵守本措施的同时,还应遵守 2018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五)西安外环高速南环线段开通后若需调整 限行 措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提前发布通告。 (六)因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 及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因素需临时调整 限行 措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通告。 (七)本通告有效期2年,自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法律依据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条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条 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同时被放行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时,左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行驶的直行车辆先行。 车辆遇有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列队横过车行道时,应停车让行。 车辆遇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主动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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