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网上被骗钱能找回吗?
释义
    网络诈骗是近年来迅速增长的犯罪活动,也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根据司法解释,非法占有3000元至10000元的财物即构成诈骗罪。如果在网上被骗财,建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立案侦查。对于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应归还给被害人;若权属不明确,可按被害人被骗财物占总财物比例返还。可见,正确的方法和及时的措施下,网上被骗财的追回是有可能的。
    法律分析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网上被骗钱能否追回的问题。
    网络诈骗是电信诈骗的一种,近年来呈现出爆炸式增长趋势,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活动。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至10000元,就构成诈骗罪。如果你在网络上被骗钱财,建议你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财产损失的相关证据材料,便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于被诈骗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司法机关已经查封、扣押、冻结,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诈骗财物占被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给被害人。可见,网上被骗钱后,如果方法得当,措施及时,是有可能追回的。
    拓展延伸
    网络诈骗如何防范与应对?
    网络诈骗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威胁,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和应对这种风险。首先,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学习如何辨别可疑的网站、链接和信息,不轻易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其次,保持软件和操作系统的及时更新,以防止黑客利用已知漏洞进行攻击。此外,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改,不要在公共网络上进行敏感操作,如银行转账等。同时,要警惕钓鱼邮件、电话诈骗等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不轻信陌生人的诱导。如果不幸成为受害者,应立即报警,并与银行或相关机构联系,尽快冻结账户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通过加强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预防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防范和应对网络诈骗的威胁。
    结语
    网络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活动,但如果我们采取正确的方法和及时的措施,被骗的财物是有可能追回的。如果您在网络上被骗钱财,建议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司法解释,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此外,为了预防网络诈骗,我们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学会辨别可疑的网站和信息,保持软件和操作系统的更新,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改,警惕常见的诈骗手段。如果不幸成为受害者,应立即报警并与相关机构联系,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通过加强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预防措施,我们能更好地防范和应对网络诈骗的威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2: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