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嘉兴 申请 公积金贷款 申请的材料包括了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谈话笔录, 婚姻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首付款凭证等等,申请的条件是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且在申请 贷款 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等规定。关于嘉兴申请 公积金 贷款 办事指南 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身份证 ; 婚姻证明;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不动产证 ; 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 委托书 ; 户口 薄; 首付款凭证;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 申请表; 售房人身份证明; 还款账户(银行卡); 缴存和 户籍 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收入证明 ; 收款借记卡; 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不动产登记 申请表; 已备案的不动产 买卖合同 (预售); 房地产抵押合同; 受托人身份证。 二、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经济适用房 、 拆迁 安置房 、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 商品房 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 公司 已向省直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五)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政策。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六)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八)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九)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三、嘉兴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 浙江 嘉兴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比较多,其中包括了贷款证明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在持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之后,可以去办理相关业务。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