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禁行时间:每日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7:00-21:00)禁行车辆:禁止所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在三环路(含辅道)上通行。注意事项:每日7:00至22:00,禁止未取得《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上述车辆在三环路(含)以内和南部新区的城区道路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