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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什么
释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食品卫生监管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行为、客观方面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既遂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其他严重情节的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能消除犯罪记录,每个犯罪人员的犯罪情况都有永久性的记录。
    法律分析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2.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3.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4.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以消除犯罪记录吗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可以消除犯罪记录。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案底“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国法律采取的是犯罪记录制度,对每一个犯罪人员的犯罪情况均有客观记载。一个人的犯罪档案是永久性的,不可能被消除。因此,一个人的犯罪记录将伴随终身,根本不存在犯罪记录过了几年就可以消除的法律规定。另外,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会留有案底的。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
    结语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涉及犯罪客体、主体、主观和客观方面的要素。该罪的既遂量刑标准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然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记录无法消除,我国法律没有前科消除制度,每个人的犯罪档案将永久存在。未成年人犯罪在五年以下的判刑情况下,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外查询受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疫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疫苗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设备等物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按五十万元计算。
    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劣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疫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疫苗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设备等物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按五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或者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劣药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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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