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上平等观念的核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律上的平等具体表现为: 1、全体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预法律的制定; 2、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 3、公民可以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