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需要我自己收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有利于其主张的,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拥有证据能力,却未能提交证据或未能尽到保存证据的义务,造成证据丢失或灭失的,可能会对其诉讼请求产生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有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有利于其主张的,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拥有证据能力,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未能尽到保存证据的义务,致使对方当事人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其他证据,认定该事实不存在,但该事实不对其它事实的认定造成影响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六条: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二)是合法取得的;(三)能够充分证明所证明的事实;(四)在诉讼时限内收集,交给人民法院,并说明证据来源。 因此,当事人需要尽到实名举证的义务,适当保留对方的证据,以免证据灭失,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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