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醉酒驾车并肇事逃逸的刑罚标准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和构成要件。醉酒驾车并肇事逃逸的刑罚标准依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而交通肇事逃逸则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导致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或吸食毒品后驾车、无驾驶资格或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车等。 法律分析 醉酒驾车并肇事逃逸的刑罚标准依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导致死亡,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客体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3、主观方面:过失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4、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结语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犯罪者应依法严惩。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导致死亡,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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