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付首付算共有财产,分割时按双方付款数返还;婚后还款和增值为共同财产,还款应平分。婚前双方付的首付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这部分钱应算作共有财产。分割时,应按当时双方各自支付的金额返还。婚后的还款和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还贷款的部分应平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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