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一个儿子是共同抚养,但是母亲没有出过抚养费,怎么办呢 |
释义 | 您好,若父母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也不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未成年子女有权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履行抚养义务。因此,父亲可以以儿子名义,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母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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