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行政领导干部 风险点:(风险等级一级) 1、在人力资源安排上不按人事制度办理; 2、在人员安排或干部任用上,以权谋私; 3、在职工工作岗位安排上,不按相应程序办事; 4、物资采购时不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在采购中加大单价; 5、在物资采购中,以劣质产品充当正品; 6、在各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 7、在大额资金使用上,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 8、在资金分配上,不按规定办事; 9、在签字报账上,不按规定办事; 10、利用职权,随意支配资金; 11、在工程投标、内部分包中不讲原则,不按规定程序办事; 12、在临时用工选用上,任人唯亲; 13、在质量安全事故处理上不按规定处理。 防控措施: 1、对工程建设由招标办公室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2、对项目资金使用,人力资源分配要加强监管; 4、按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开进行内部分包招投标; 5、按人事管理办法,根据能力定岗,推行能者上,庸者下; 6、在临时用工上,集体研究,选用劳务派遣方式或服务外包方式进行; 7、在项目安排上,实行集体研究,平等竟争; 8、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必须进行班子研究;并按照厂务公开原则,征求职代会或相关部门意见,职工代表或相关部门列席会议; 9、在物资采购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货比三家,看质量、看生产厂家、看单价、看售后服务择优采购; 10、资金使用、管理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11、对职工工作的安排,要接受职工和工会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