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装修后退房,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
释义 | 公租房装修后退房需按规定恢复原状,承租人无权获得补偿。申请公租房需经受理、初审、复审、公示、轮候等流程。退房需腾空住房,与市租赁中心进行现场验房,承租人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退房手续包括提出退房申请、验房确认、办理退房手续和补交欠租。逾期未办理退房手续将按规定计算租金。 法律分析 公租房是保障房,只能通过申请或者租住权,但是很多申请人都想要适当的改造公租房,对公租房作一定的装修处置,那公租房装修了退房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 公租房装修后退房对于装修方面承租人是没有资格取得补偿的,因为公租房的产权人是政府。根据规定,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擅自装修的,退房时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完状。此外,在此需提醒大家的是:承租人是不可以私自装修公租房的,如果非要装修,也必须获得相关单位同意才可以。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内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容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租房退房流程1、承租人腾空住房,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5个工作日内联系承租人,确定验房时间。 2、市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共同现场验房;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改变原状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同时承租人将钥匙交回。 3、验房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水、电、煤气、太阳能热水、有线电视、网络、管理费结清或销户清单(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如有欠租的,同时需要按规定补交租金。 4、验房10个工作日内起,承租人不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照逾期计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续办理完毕。 结语 公租房装修后退房需按规定恢复原状,承租人无权获得补偿。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公示和轮候。退房流程包括腾空住房、现场验房、办理退房手续。承租人需及时办理退房手续,否则将逾期计算租金。请租户们合规操作,维护公租房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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