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取销户的公积金帐户还能缴纳吗 |
释义 | 可以。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一、公积金交了但没有开户该怎么办 可以先与员工核实其之前是否已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若已有则办理本地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账号转至单位后再办理启封正常汇缴。若未有,则为职工设立个人账号。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 二、过户后是否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过户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了。 但需要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申请提取前需要连续缴纳满6个月(有的地方规定满12个月)。需要购得住房是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购买商住房和商业房是不能办理提取手续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三、济南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条件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应办理职工账户转移: 1、职工调入本市(简称同城转移)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2、单位因合并、分立致使职工需要转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3、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致使职工重新就业转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4、职工调往济南行政区域以外(简称异地转移)单位工作,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或从异地调入本地工作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5、因下述原因,经职工本人申请,单位同意需将职工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托管户,由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管理的: (1)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职工未落实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2)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包括辞职、开除、除名等)未落实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凡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单位职工,调入(调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因工作单位变动办理跨行转移,均属受理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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