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者针对基金的紧急赎回请求,可能会对基金本身和其他投资者产生不良影响。然而,除非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否则投资者凭借其拥有的基金份额在适用的赎回政策下行使赎回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紧急赎回可能导致基金规模的急剧缩水,从而影响到该基金未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投资者在紧急赎回前,应认真考虑赎回决策,并慎重权衡可能产生的后果。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二十二条: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赎回政策应当公平合理,并不得规定投资者不得行使赎回权,不得规定投资者在赎回时必须承担不合理的罚金、费用等。 2.《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资者不因向基金管理人提出赎回请求而对其他投资者、基金资产或者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产生不正当的损害。 3.《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如何处理投资者的赎回请求,投资者行使赎回权应当遵循招募说明书或者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或者扰乱基金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