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基金法》和《证券法》规定,基金经理应当向投资者及监管部门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和相关关键信息。基金经理作为投资者的代表人,需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且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对于基金的运作情况、投资策略和收益情况等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股东披露相关信息。若因未披露关键信息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基金经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合众法定代表人披露合同及其修订情况、基金运作情况、基金财产状况、基金投资组合及投资策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和基金经营管理等情况。” 2.《证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投资者公开有关基金的募集、运作和投资情况的重要信息。基金管理人不得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保密对方交纳的保证金、预付款等资金及其他属于商业秘密的事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愿投入,也有权自由选择退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人员不得使用或者挪用基金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