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丢失后,应立即持户口簿到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申请补办。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 居民身份证 ;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法律客观: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