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有询问未成年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才要求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在场包括询问人、记录人或者既不记录、也不询问的人。讯问女性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女性工作人员参加得看女性犯罪嫌疑人是否为未成年人,讯问未成年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第一百三十条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