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辩护人查卷要向法院报批吗 |
释义 | 辩护人独立地享有阅卷权。 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需要先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之后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 一、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哪些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二、与公诉机关联系;三、会见和通信;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五、代理申诉和控告;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二、刑事辩护律师的权限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2.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3.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4.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5.对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6.代理申诉、控告权。7.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8.拒绝辩护权。 三、刑事拘留最长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37天。刑事拘留之后,会提请批捕,事实上,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以后的3到7天之内提请批捕。对于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前批捕的时间才能延长到30天,但是检察院还有7天的审查批捕时间。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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