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二、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三、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公布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四、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确需转移、归集的,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