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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浦江县交通规划有哪些
释义
    重点研究水清路(沪闵路—顾戴路)、都市路(贵都路—梅陇西路)、浦锦路(芦恒路—陈行路)、放鹤路(沪闵路-淡水河桥)、华宁路(申富路—护渠桥)、华宁路(北松公路-剑川路)及莲花南路(罗秀路-春申路)等交叉口改善工程,共计对28个拥堵节点进行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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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