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给你当地的社保局打电话进行劳动监察投诉; 其次,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即社保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因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所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应当及时维权。用人单位的老板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法意见》规定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应当立即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 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