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永久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1、首先向林业部门咨询落实拟征用的林地是否属于不可占用的林地,比如国防林和公益林等。可以占用的林地才能报批使用,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项目建设长期(永久)占用林地报批流程报件介绍 2、提供:1、营业执照;2、备案文件;3、林权相关证明;4、有资质的单位制作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5、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供给县林业局,并提醒工作人员在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一致”章和公章。等待县林业局审核。 3、县林业审核后会提供林地权属证明、使用林地公示、现场查验记录、林地情况说明、林地不减少报告等并请局长和主管的副县长签署“林地审查意见表”。公示要送项目所在地的村公所盖章,审查意见表可能会由企业送去给领导签,这个各地不一样,我办的时候是我送签的。还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县局必须向备案的发改部门提供网报。 4、然后将报件两份送到州(市)林业局审批。审批过后会出相关的文件和局长及主管副州(市)长签字,这个和第三条的情况一样,有可能是企业自己送。然后把州局确认的报件送到省林业厅的办事机构审批,审批过程比较漫长,会有补正报件等需要提供,省厅审批后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示的金额上缴‘植被恢复费’,然后等待通知,凭企业开具的委托书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现在的批文规定使用林地的有效期都是两年,两年未能取得建设用地批准的要在有效期前3个月内向省林业厅申请延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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