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55岁可以交社保吗 |
释义 | 可以,但是有条件。基本条件如下: 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若缴纳满15年,可以不交,反之要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此规定着的草案依旧维持了缴费15年的基本门槛。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 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一、个人办理社保注意事项 1、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2、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4、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5、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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