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何时可以作废?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申请换领新证,超过三个月公安机关可能不予受理。办理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需交回旧证。若急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及时更正、换发新证。办理期间需遵守规定,以免影响生活学习就业等。 法律分析 身份证快到期了,提前2到3个月都可以;如果有什么紧急情况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因此身份证如果快到期的时候是可以办理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的。但是对于提前多久申请换领是有要求的,不能够提前过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申请换领,也就是说想要提前换领最多提前三个月的时间,若提前三个月以上,公安机关可能是不予受理的。 办理人可以选择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或是前往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办理。按照相关规定,换领身份证时需要交回旧的身份证。如果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的居民身份证,以免对生活学习就业等造成影响。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身份证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请您及时办理换领手续,以免对生活、学习和就业等方面造成不便。如有紧急情况,您还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人可以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需要交回旧的身份证。如需使用身份证但尚未换领完成,可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以保证各方面的正常进行。请遵守相关规定,办理期限内及时办理身份证换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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