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受理案件开庭时间,分析如下: 1、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30日的举证期限,举证期满后即可开庭,6个月内结案, 3、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条件: 1、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3、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法院立案受理以后,按照实际情况来看原告方立案后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开庭。因为法院立案以后5日内要将原告所提交的起诉状副本等材料发送给被告,被告方应当在收到法院发送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法院在收到被告方提交的答辩状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邮寄给原告,另外被告还拥有一个月的举证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