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可以定位到人吗 |
释义 | 身份证没有定位功能。身份证功能如下: 1、身份证只具备机读和视读两种功能。“二代证”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专门内置了容量较大的芯片作为机读存储器,而“一代证”则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只具备视读功能,不具备机读功能; 2、身份证可实现全国范围的联网快速查询和身份识别。由于“二代证”证件信息的存储和证件查询采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大大提高了查询和识别的速度,并可实现公安机关与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网络互查,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社会管理,同时也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服务; 3、公安机关也是只能查到这个身份证在哪里使用过,手机信号才可以定位找人,建议报警处理。 身份证办理材料如下: 1、身份证照片和照相馆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拍摄回执单; 2、户口本; 3、居住证(异地办理才需要)。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7、未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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