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合同债务的抵销款是否可以抵销? |
释义 | 不同的合同债务如果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抵销的。在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情形下,虽然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但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进行抵销。 一、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可以扯平吗 在法律上债务和抚养不可以扯平,债务属于财产性质,抚养属于人身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二、抵销权是什么意思 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分配前向管理人主张相互抵销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三、因收益不好能不能提前终止合同 收益不好,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终止合同;对方不同意的,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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