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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条文
释义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事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有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其他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上具有故意;
    (3)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上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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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