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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写还款日期好吗
释义
    借条可以不写还款日期。借款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一、如何认定担保期限的约定不明
    1、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贷款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三、返还借款的期限怎么定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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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3: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