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纠纷中律师代理无财产争议案件、法律文书、律师见证、代办公证、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律师调查的,按件收费。也可以根据诉讼阶段以及诉讼标的额进行收费,具体由当事人和律师协商决定。 法律客观: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