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被人拿去作各种会员卡登记,然后被二次卖出,从而更广泛泄露; 2、被一些人报给一些不验证、不认真负责的网吧登记,人家发布了非河蟹言论或上传了某些不解释你懂的大型文件; 3、在某些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的网络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同上; 4、某些审核不严仅需要身份证传真件就可开通的金融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被用于非法行为; 5、某些仅提供身份证信息和联系号码,不用短信验证即可登入或重置密码的系统,可以通过非正当途径经身份证查出实名号码从而进去。轻则泄露更多信息,重则被篡改信息导致不可预测后果; 6、参照上条的,某些时期的网上金融系统,不过现在应该比较少存在了; 7、不幸手机丢了,同时身份证号码被得知时或者知道身份证信息的人恶意借用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