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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资理财机构是否存在隐瞒、操纵信息等不当得利行为?
释义
    法律分析:投资理财机构存在隐瞒、操纵信息等不当得利行为的情况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投资理财过程中,机构应当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同时,不得在投资过程中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欺诈投资者等不当得利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等证券期货市场参与者,应当及时、真实地披露其公司治理情况、经营状况、业绩及其他有关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零一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虚伪、误导、不实的方式,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投资理财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出现隐瞒、操纵信息等不当得利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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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3: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