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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需要编号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不需要有编号,编号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但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出于方便管理的原因会给劳动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一般按以下方法编号:前面填文件代号,后面填编号,编号为员工性质+年限;按照签订合同时的顺序来编号,年度编号+具体时间(比如2月1日)编号+当月签订合同的顺序编号;其他。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其他条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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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