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了方便管理,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合同标上编号,法律并无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与工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起,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可以为了方便管理而给劳动合同编号,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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