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买满十年是不是有十天年休假? |
释义 | 是的。社保满十年可以享有十天年假。因为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而法律还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社保的缴纳年限就可以视为累计工作年限。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假的看工作年限,工作一到十年的是五天,十年以上不到二十年的是十天,二十年以上的有十五天。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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