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 |
释义 | 一、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 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2)物业服务用房。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5)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不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 (2)小区内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和责任有哪些 业主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费,相应的业主也有权利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也履行相应的职责,这主要包括: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绿化的维护;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区域的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8、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物业管理费一般由哪些项目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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