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内占用公共地方是否违规? |
释义 | 公共区域被占用属于违建,可请求城管强制拆除。业主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相邻业主可基于安全居住利益提起诉讼。相邻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德,处理好相邻关系。居委会可管理小区公共区域,业主可要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可要求停止占用公共区域并追究责任。纠纷应先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可请求社区调解。物业公司可采取措施制止违规行为。 法律分析 占用公共地方肯定属于违建,可以请求城管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若业主遭受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业主与相邻业主之间存在相邻关系或利益关系,可以损害自己安全居住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以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一、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找谁? 各居民小区室外空间的管理是由小区所在的居委会承担,对于个别住户侵占室外绿地、室外空间的问题,可以向居委会反映,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去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公共区域是属于所有业主的,不能私自占用,如果私自占用了公共区域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是违法行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停止占用,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需要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承担责任。 三、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不同解决方法 第一,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第二,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的违规行为采取批评、规劝、整改通知、公示、制止,以及上报主管部门等措施。 结语 遵循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处理相邻关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对于占用公共区域的问题,可以向居委会反映,寻求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违规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以和平解决争端、团结互助的精神,维护良好的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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