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门前公共区域使用权 |
释义 |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一、自己画车位线违法吗 如果能明确排除这不是开发商在建设中配套销售的停车位而的确是车主自己划设的,那这的确不合法,但是也很难把它归为违法行为,因为目前道路交通法里好像没有明文规定相关事宜。如果发现有单位或个人私自在公共的人行道上划出停车位,相关部门只能责令其恢复原貌,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上还没有明确其责任,所以缺乏具体的处罚措施,也给处理这种不合理的行为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小区业主的货车能进小区吗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是可以进的。公共停车位土地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处只享有管理权,而且这种管理权是业主委员会所赋予小区的。物业对业主的车辆限制进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合情理的。除非存在以下两种情况:1、人车分流的小区,不能让货车进入的。原则上,人车分流的小区,除了急救车和消防车,禁止任何车辆驶入。2、只能通行小车的小区,要看其路面承重情况。如果是柏油沥青铺路或水泥铺设道路,可以让货车通过;如果是地砖铺路的,基本上也不能走货车。 三、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如何分配 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营利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电梯、门闸、道闸、建筑外墙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费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出租的摊位收益;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球场、游泳池、活动室等的经营收入;自动售卖机的场地费;快递柜入场费等等,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都应属于小区业主公有收益,要纳入全体业主的钱袋子。但收益不是按照业主人数平均分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