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合同成立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1、合同成立和成立的时间是根据合同是否附条件来决定是否生效的。还有在要约发出后,承诺人承诺时合同就成立。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是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就成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一)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如何确定 1、关于数据电文形式的承诺的生效时间,当事人用电子数据发出电文即为要约,对方当事人用电子数据发出电文即为承诺。因此,EDI交易中的承诺生效问题不应采取送信主义,而应当采取到达主义。为了确保电子合同的收到与发出时间的准确,法律应当规定,提供服务器的网络服务,应当定期检查,调校服务器系统的设置和时间,并在一定时间内保存记录,已备查询; 2、关于数据电文的发出与收到地点,“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以发端人设有的营业地点视其为发出点,而以收件人设有营业地的地点视为其收到地点。如发端人或收件人有一个以上的工作地点,应以对基础交易具有密切联系的营业地为准=如无任何基础交易,则以主要的营业地为准如发端人或收件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因此,数据电文的发出与收到地点应以上述规定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