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常在办理企业工商登记的时候,会要求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比如公安系统的特行科等。在没有完整的审批、备案等文件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取得工商执照的。如果采用其他方法:如变更或走关系等方法获得工商执照则可以运营,但是属于超范围经营或者是违法经营,其经营活动存在极高的法律风险。建议慎重。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