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流程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一般来讲,公司的解散程序有四步。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在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后,公司正式进入解散的程序。第一步,要成立清算组。第二步,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当天起的10天内通知公司所有的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即将解散的公告。第三步,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清算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最后一步,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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