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没户口能申请公租房吗 |
释义 | 具体应当根据当地的公租房申请政策决定,以成都市为例,公租房的大小由房管局审核后统一协调后确定。 一、事项名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成府发〔2010〕35号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 四、行政申请条件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的单身居民,年满35岁以上,且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也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2、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 (3)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本市户籍; (3)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在五城区(含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五、行政审批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第一步:申购者提出申请。申购者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进行初审并公示15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资料报送户籍所在地区房产管理局审核。第二步:区房管局收到申请后,分别对申请家庭的租住公房情况、自有产权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将资料报送成都市住保中心进行复核。第三步:经市住保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者,由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发放审批表。第四步:申购者凭《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批表》,在限定的期限内,到成都市房管局登记 (二)、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接件; 2、后台审核家庭收入、住房情况; 3、后台复审并录入系统; 4、上报市局审核; 5、市局审核通过,窗口发准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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