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销售员未结清账单的处理办法 |
释义 | 依法索取拖欠工资的方法:电话投诉给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申请支付令或劳动仲裁,如不赔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离职销售员账务交接流程及注意事项 离职销售员账务交接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确保顺利过渡和避免财务纠纷。在进行账务交接时,首先要通知相关部门和财务人员,确保他们了解离职员工的情况。接下来,制定详细的账务交接流程,包括清理离职员工的个人账户、核对未结清账单、记录交接过程等。同时,要确保交接过程的透明和准确性,可以采用双方签字确认的方式。此外,还应注意保护离职员工的隐私和保密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账务交接完成后,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和文件,并妥善保存。通过严格执行账务交接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的正常运作。 结语 通过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将被监督检查并责令支付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发出支付令。最有效的方式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不赔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仲裁不受理或不公正,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加付赔偿金。在离职销售员账务交接中,应通知相关部门和财务人员,制定详细的交接流程,确保透明和准确性,并保护员工隐私和保密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完成交接后,及时更新记录和保存文件,以确保公司财务的正常运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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