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惹我 我骂了他 他自杀了 我负责任吗 |
释义 | 一、别人惹我 我骂了他 他自杀了 我负责任吗 骂人者没有直接杀人,因此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骂人者在言辞上的谩骂,当众恶意地羞辱他们,构成侮辱罪。通常情况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死亡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的情节考虑。因此,骂人者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只在认定构成侮辱罪时,作为一个量刑的情节,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需要注意,侮辱罪一般是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自己到法院起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第一百一十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其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说一般的辱骂行为只能从名誉权侵权的角度进行维权。 但是,严重的情况下也辱骂是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的,比如说公众场合大声谩骂,使用带有人格侮辱性的词语。不过侮辱诽谤罪属于轻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侮辱罪和骂人有什么区别 侮辱罪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与侮辱罪如何认定如下: (1)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仅限于“造成一定影响”的侮辱行为。 (2)行为的对象不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民法典》规定我国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因为他人的辱骂行为,导致受害人不堪精神压力而自杀的,这个时候辱骂的人并没有杀人的实行行为,因此也不能因为最终出现了死人的损害结果,就直接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此时却可以根据情节,认定构成侮辱罪,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损害结果,也可以作为一个量刑情节,实际从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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