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续签合同与否不影响职业病待遇的享受,不因工作单位的变更而改变,而县且如果是六级及以上伤残保留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不得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但是六级以下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