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
释义 |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2、货物的数量条款 3、货物的包装条款 4、货物的价格条款 5、货物的装运条款 6、货物的保险条款 7、货物的支付条款 8、货物的检验条款 9、不可抗力条款 10、仲裁条款 11、法律适用条款 一、仓储合同要素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仓储合同要素即应该包括哪些主要的条款,我们可以概括如下: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二、销售合同验收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1、“质量和验收”条款在我国《民法典》中虽然不属于必要条款,但是在实践中却不能被购、销双方所忽视,因为它直接影响双方的合同目的的实现。另外,对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来说,完全可以通过这个条款的设定,避免质量纠纷的发生,或者即使出现纠纷,也可以利用这个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合同权益。所以,如何签订一个明确而有所侧重的“质量和验收”条款,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相当关键的。 2、从形式上来说,验收条款一般应当具备四个部分: (1)质量标准。货物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总归要有个标准,这个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只要没有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都是可以约定的。 (2)对于验收。首先,就是由谁来验收,买方单独验收、买、卖双方共同验收还是第三方验收作为买方,应尽量将验收的过程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无论这种监督是直接或者间接的,所以最好不要接受诸如“卖方提供合格证书以证明货物验收合格”、“由卖方提供验收报告”等条款。此外,对于卖方来说,比较重要的条款就是验收期限条款,尤其是合同没有规定质量异议期间以及将付款条件规定为“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付款”的情形。 (3)验收异议期和相关问题。如果买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那么他要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来;提出异议后直至争议得到解决这段期间,还会涉及到货物的保管、处理等等相关问题。 (4),违约责任和解约权。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是必要的。一般而言,违约责任以不超过争议标的金额的30%为限。 三、合同中如何约定免责条款 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免责条款的表述不明确,在发生疑义时,会被从严限制解释,以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例如: (一)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适当兼顾人类活动自由和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职责,在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不明确时,应选择只免除违约责任。 (二)在条款利用人可能负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未指明所免除的责任是否包括过错责任时。因对过错责任的追究是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基本要求,首先选择只免除过错责任。 (三)在购销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若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对货物的质量不提出异议,即视为货物合格,出卖人不负责。在这里,免除的是出卖人“已经交付的货物”的瑕疵责任,还是“尚未交货”的瑕疵责任?在用语不明确时,解释为只免除“已经交付的货物”的瑕疵责任,不免除“尚未交货”的责任。因为按一般理解,对尚未交付的货物在质量上是否合格,买受人难以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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