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人大代表是否有工资? |
释义 | 人大代表有工资,工资与职位级别有关。人大代表在参会期间享受相关政策和补助,专职负责人大事务的有工资。人大代表的义务是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为人民服务并接受监督。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代表活动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保障。 法律分析 人大代表有工资。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人大代表”、“人民代表”。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资和职位级别有关系,比如乡镇、县市、省这些人大代表的职位级别不同工资不一样,主要看当地的财政收入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人大代表在参会期间所发生的交通、食宿、开销、劳务、假期等都是享受相关政策和补助的,但是专职负责人大事务的是有工资的,比如人大常委、各处的或者负责办事人员。 人大代表义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三十三条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第三十四条 代表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十五条 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结语 人大代表作为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重要角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待遇。工资和职位级别有关,根据不同级别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人大代表在参会期间享受相关政策和补助,专职负责人大事务的人员也有工资。人大代表的义务是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并接受人民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保障,并享受工资和其他待遇。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代表团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会议的准备事项;在会议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可以由代表团团长或者由代表团推派的代表,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代表代表团对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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